【徵講師】高雄區-長照課程授課講師

【徵】高雄區-長期照顧服務訓練課程授課講師

*有興趣者請寄履歷至協會信箱,並提供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檔案,或是先加入本會LINE@諮詢。

師資條件:

授課者資格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之一:


1. 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級以上資格者。

2. 具有教育部承認之碩士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三年(含)以上實務經驗工作。

3. 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學士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五年(含)以上實務經驗工作。

4. 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歷且具資歷七年(含)以上實務經驗工作。

5.其他公告之課綱須符合相應規定之授課師資。


 協會信箱:taiwansab.org@gmail.com